
据澎湃新闻报道,北京律师黄贵耕起诉百度公司侵犯名誉权一案,2月6日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。黄贵耕指控百度AI在2025年5月自动生成其涉及刑事犯罪的虚假信息,对其执业造成损害,要求百度停止侵权、公开道歉,并索赔105万元。
庭审中,百度提交答辩称,涉案信息系其生成式人工智能产品“文心助手”输出,属于当前技术难以完全避免的“AI幻觉”现象。百度表示,大模型仅是对搜索信息的整合,并非具有独立意志的发布者,公司提供的是中立技术服务,无主观过错,因此不构成侵权。
原告则当庭反驳,指出“AI幻觉”与“技术中立”不能免除平台对输出内容的审核责任。他称曾使用多家主流AI平台测试,均未出现类似严重失实情况。证据显示,相关虚假信息多源于对新闻报道中“黄某”等模糊称谓的错误替换与关联。
本案作为典型的AI网络侵权责任纠纷,其争议焦点在于技术提供者是否应对生成内容的真实性负责。当日庭审未进入辩论阶段即告休庭,法院将择期继续审理。此案结果或对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务的内容责任界定产生重要影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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